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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仅限房租可以积分,每一元人民币积一分;酒店内餐饮、小商品、洗衣、电话、商务服务消费等不列入会员积分。
- 当会员出现no show(未经事先通知酒店而自行取消预订)时,将扣除200分的积分数。主动向酒店或预订中心取消定单的会员将不扣除任何积分。
- 团队订房或长期包房的会员,需以会员价入住才享有积分。
- 会员卡之间的积分不能累计或转换。
- 会员积分累计两年内有效。
- 申请会员后一年内房租消费未达到 600元者,酒店有权自动取消会员帐户与会员资格。
- 如遗失会员卡,请拨打4007-168-128客服热线或直接到各连锁分店前台申请补卡,补卡需收收取工本费10元。
- 会员卡可转借给他人使用,但必须在酒店前台出示会员卡或报出会员卡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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